房天下> 正文

因租金问题产生6年纠纷 法院判决解除租赁合同

房天下惠州二手房网  2014-09-18 09:27:00  来源:惠州日报
[提要]昨日上午,位于市区江北文昌二路的顺天云景大酒店被惠城区人民法院强制清场移交。酒店被清场源于一桩持续6年的租赁合同纠纷,当事双方至今仍各执一词:出租方指责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缴纳租金,承租方则认为出租方眼红酒店生意而欲解除合同

昨日上午,位于市区江北文昌二路的顺天云景大酒店被惠城区人民法院强制清场移交。

酒店被清场源于一桩持续6年的租赁合同纠纷,当事双方至今仍各执一词:出租方指责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缴纳租金,承租方则认为出租方眼红酒店生意而欲解除合同。

尽管承租方随后补交了大部分租金,但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双方已无继续合作的基础,依法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昨日,惠城区人民法院牵头组织力量对酒店进行了强制清场移交。双方还将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处理。

◎缘起

出租酒店引发纠纷

2006年11月,惠州市兴盛饮食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盛公司”)法人邹某将兴盛大酒店首层及4层至15层房产出租给惠州市顺天云景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天云景公司”),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根据合同约定,顺天云景公司承包楼层用于酒店、娱乐及其他配套项目使用,租赁期限为20年,其中免租期为14个月,租金从2008年1月8日次日起算,每月租金20.8万元。

2008年5月,因发现顺天云景公司有改变房屋结构、私自转租及拖欠房租等违约行为,兴盛公司向惠城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愿意支付对方装修损失,要求依据合同判令解除合同。

法院经过审理作出判决:顺天云景公司向兴盛公司支付拖欠租金的违约金;林某等承担上述债务的连带责任;驳回兴盛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对此判决,兴盛公司表示不服,随后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展

出租方曾对酒店断水断电

据悉,在等待法院判决的过程中,双方曾因此产生纠纷。

顺天云景公司负责人林某表示,2012年2月27日中午,酒店突然进来很多陌生男子,强行封锁了办公场所,对酒店所经营的楼层拉闸断电,随后又停水。同处酒店一楼的塞班西餐厅也遭遇停水停电。

对此,兴盛公司负责人邹某当时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承租方此前有欠缴租金、未经同意私自转租、私自改变地下室用途等违约行为,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欠租超过3个月,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我们没精力再耗下去了,遂决定停止水、电供应。”

邹某还称,2009年春节期间,承租方林某曾指使上百人到其经营的兴盛餐厅闹事,后来警方进行了处理。

林某告诉记者,顺天云景大酒店从2012年2月27日起就停止营业。在此之前,公司花费4000多万元对酒店进行了装修,酒店每年营业收入近2000万元,“他们是眼红酒店生意好,所以想解除合同自己来做。”

林某称,酒店停止营业后,公司赔偿遣散了400多名员工,至今还和西餐厅有经济纠纷未解决。

◎判决

解除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

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认为,此案争议焦点在于顺天云景公司是否存在违约行为,解除合同条件是否已成就以及是否应支持兴盛公司的上诉请求。

法院指出,从2008年1月9日至5月10日,顺天云景公司按合同约定应支付租金104万元,但仅付给兴盛公司23万元(包括2007年12月支付的5000元)。抵扣水电费96425元以后,余款133575元应视为支付租金,仍欠租金906424元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已达到拖欠租金3个月以上构成违约。

2008年5月底,顺天云景公司分3次补支付租金83.2万元给兴盛公司,仍欠租金74424元。法院认为,顺天云景公司虽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租金,但其已补交大部分拖欠租金,且从2008年6月9日起至2012年2月10日止,其已按合同规定时间、金额支付了租金给兴盛公司,已不构成根本性违约。但根据本案实际情况,双方当事人已无继续合作的基础,租赁合同实际上已无法继续履行,故该合同应予以解除。

2012年9月5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顺天云景公司支付尚欠租金74424元及滞纳金,解除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

微信

更多精彩阅读:

惠城买房必看 均价5字头享你所想

业主急了 惠州数套二手楼盘狠降10万

不再是“别人家的房子”十大笋盘盘点

看准了 6大热门小区房价让利!

直降10万入住学位房 名校在旁育才不愁

责任编辑/luoyufei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微信扫码打开

房天下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