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2月10日上午10时至2025年4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 https://sf.taobao.com/020/09;户名: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惠州大亚湾大亚湾大道5号橙果大厦1栋18层03号房【产权证号:粤(2020)惠州市不动产证明第4099128号】,评估建筑面积:63.81平方米,房屋性质:商品房,规划用途:住宅。
评估价:402450元,变卖价:225372元,保证金:2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及其倍数。
特别提醒:
1、本院不负责清场交付。
2、因是强制执行,本院不负责提供前手及第一手房产买卖的相关发票。
3、拍卖标的登记类型为预售房屋买卖预告登记。
4、拍卖标的物变更产权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及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审定为准),依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各自承担。其中,在司法拍卖环节所产生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应由原权利人负责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其余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收到拍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完成缴纳过户税费手续,并持垫付税费的有效支付凭证及退税费申请书到本院办理退税费手续。逾期未办理缴税和申请退税费的,本院将不再保留相应预留退税费款项,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费、金均由买受人承担,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以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6、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7、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8、具体面积过户时以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准,若有面积不一致的,拍卖款不退不补。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缴纳竞买价全款取得竞买资格(全款已包含保证金);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办公时间接受咨询。咨询竞拍流程及有关操作:400-8284666,预拍卖咨询:020-83007949,邓先生:18933992832,由广东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提供集中看样服务。
标的物集中看样时间:2025年2月7日15:00。集中地点:惠州大亚湾大亚湾大道5号橙果大厦1栋18层03号房。有意看样者请将标的物名称、姓名、联系电话编辑短信至手机号码18933992832。报名截止时间为看样前二天,请竞买人按预约时间准时到场,法院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如未有一人报名,则取消本次集中看样。
四、变卖方式: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变卖期内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本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本次变卖按标的物现状变卖,标的物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本院对上述情况不作担保,所涉及的问题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竞买人务必在变卖前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根据国家及标的物所在地目前的房地产限购政策,竞买人需具备标的物所在地地区房地产限购区域范围内的购房资格,竞买人申请参与竞买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因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变卖成交后,本院负责交付变卖标的物,并出具确认变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
八、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金融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自动账户。
九、变卖成交后,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变卖余款请在变卖结束后10天内缴纳。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从化支行,账号:4400156160105018899234925,行号:105581021017,交款时注明本院执行案号“(2024)粤0117执5174号”,以便法院查收)。
十、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二、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0-83007931。
法院咨询电话:020-83007773(张法官)、020-83007769 (宋书记员)
法院联系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河滨北路628号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2月10日上午10时至2025年4月11日10时期间(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变卖标的物:惠州大亚湾大亚湾大道5号橙果大厦1栋18层03号房【产权证号:粤(2020)惠州市不动产证明第4099128号】,评估建筑面积:63.81平方米,房屋性质:商品房,规划用途:住宅。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认真阅读并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根据变卖标的物所在地目前的房地产限购政策,竞买人需具备标的物所在地地区房地产限购区域范围内的购房资格。竞买人申请参与竞买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因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特别提醒: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以上机构和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财产。
四、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金融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自动账户。
竞买人应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填写确切的送达地址及联系电话。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联系地址及电话,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五、变卖方式: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变卖期内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六、【委托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拍平台注册账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应于变卖开始前3个工作日前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办理委托手续所需资料: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信息证件原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联系人:谭先生,联系电话:020-83007949)。
如未办理委托竞买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联名竞买】两人或以上联名竞买的,可委托联名竞买人中的一人或其他人代为竞买。所有联名竞买人与委托代理人应于变卖开始前3个工作日前,一同到本院办理联名竞买委托竞买手续。办理委托手续所需资料: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信息证件原件、复印件和联名竞买委托书原件(联系人:谭先生,联系电话:020-83007949)。
如未办理联名竞买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优先购买权申报】竞买人申请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由法院审查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联系人:谭先生,联系电话:020-83007949)。
九、变卖成交后,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变卖余款请在变卖结束后10天内缴纳。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从化支行,账号:4400156160105018899234925,行号:105581021017,交款时注明本院执行案号“(2024)粤0117执5174号”,以便法院查收)。
十、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领取相关法律文书】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再通知买受人到本院领取相关法律文书。
十二、变卖财产所有权自变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买受人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竞买人应当遵守变卖公告及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竞价程序开始前或竞价程序中,依法暂缓变卖、中止变卖或撤销变卖。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系统故障、安全隐患等紧急情况的,可以先行暂缓变卖。
十六、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20-83007931。
法院咨询电话:020-83007773(张法官)、020-83007769 (宋书记员)
法院联系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河滨北路628号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