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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大埔小学 [ 小学|普通|公立 别名:大埔小学]

  • 学校地址:惠阳区大埔东路2号
  • 学校特色: 语文类 专业学科类
  • 学校电话:3380237
  • 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以免2016年秋季淡水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街道小学一年级招生行为,实施阳光招生,促进教育公平,根据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六项规定的通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惠州市2016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2016年惠阳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国家、省、市有关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加强规范管理。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学区、地段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严禁跨区域招生;健全实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积分制入学机制,确保我街道学校今年一年级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二、组织领导
淡水教育指导中心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街道小学招生工作的领导、协调、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等工作。
组 长:黄木燊
副组长:汤耀华、刘育新
成 员:陈国宏、刘政、李伟峰、刘文生、郑花莲、叶桂浓、陈柳静、刘保琪
三、招生计划和有关规定
2016年秋季,我街道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5150人。各小学严格按照既定的计划招生,每班不超过50人,严禁超计划、超规模、大班额招生行为,严禁擅自招收“挂读生”。
四、招生对象
凡年满六周岁(2010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根据省规定,凡2010年9月1日及此日以后出生的儿童不属于今年入学对象,不予以注册学籍,学校不得受理其入学申请),在淡水街道辖区内合法居住,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
五、招生办法及程序
(一)公办小学实行分批登记录取新生
公办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划分为淡水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参加积分制的非淡水户籍适龄儿童(即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含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两个批次进行登记招生。
1、淡水户籍适龄儿童
(1)申请入学登记的时间和地点:登记时间为6月11日、12日;登记地点设在各公办小学校园内(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2)淡水户籍生分为以下三类,具体排序为:第一类是学区范围内“双证”(户籍和房产证)齐全;第二类是学区范围内户籍且在学区内居住,但无房产证。(须提供学区范围内的居住证明材料);第三类是非学区范围内淡水户籍但有学区范围内房产证。
(3)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一是适龄儿童及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二是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如属第二类须提供学区范围内的居住证明材料);三是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四是适龄儿童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4)此批次登记入学的适龄儿童,凡经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属实(一经发现证明材料弄虚作假,则取消入学申请资格)且符合招收条件的,在登记结束后三周内发放一年级新生报名通知书(或电话告知家长录取情况)。
2、非淡水户籍适龄儿童
此批次采取积分制入学,招生办法参照《2016年淡水街道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积分制入读公办小学申请办法》(见附件)执行。
(1)登记时间和地点:申请入学登记时间为7月2日、3日;登记地点设在各公办小学校园内。
(2)登记条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非本街道户籍适龄儿童,可到实际居住地所属学区的公办小学参加积分制入学:第一是父母一方有稳定职业、有居住证、在学区范围内连续居住三年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三年;第二是父母(监护人)在学区内有房产(以房产证明材料为准)。
(3)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一是适龄儿童及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外来务工人员须增加提供居住证);二是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无房产证的须提供学区范围内的居住证明材料);三是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四是适龄儿童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五是由惠阳区税务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六是提供劳动就业合同、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等。
(4)此批次登记入学的适龄儿童,按各学校一年级可积分入学学位分配计划数从高往下进行依次录取,学位录完即止。
(二)民办小学实行自主招生
招生方案由各民办小学按相关法规、政策进行制定,学校的招生计划数、招生档案及招生宣传资料,须报区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审查备案,并严格执行核定的招生计划,不得招收未满六周岁儿童,不得超计划、超规模招生和“大班额”办学。
六、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1、5月25日前,指导中心制定2016年秋季招生方案及绘制学区示意图,上报区教育局审核。
2、5月28日前,各小学和幼儿园向社会公布2016年秋季淡水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3、6月11日、12日和7月2日、3日,各校分两批次接受家长提交学位申请表、证件和证明等材料。
4、7月1日前审定第一批申请学位的材料,对符合招收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发放一年级新生报名通知书。
5、7月15日前审定第二批申请学位的材料,对符合招收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发放一年级新生报名通知书。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招生宣传。各校要成立招生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负责,通力合作,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招生期间各学校在校门等显眼位置设立咨询点,张贴有关招生说明,公开招生办法和程序,接受群众监督,耐心解答问询,增加招生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2、严格执行政策,规范招生行为。各校要严格执行《惠州市2016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规定》,从严控制招生规模,坚决遏制大班额现象。
招生咨询热线:3375525、3378989(淡水教育指导中心)
3826599、3826881(区教育局教育股)
投诉监督电话:3826566(纪检室)、3826896(教育股)。试就近划片入学为原则,以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

以免2016年秋季淡水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街道小学一年级招生行为,实施阳光招生,促进教育公平,根据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六项规定的通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惠州市2016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2016年惠阳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国家、省、市有关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加强规范管理。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学区、地段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严禁跨区域招生;健全实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积分制入学机制,确保我街道学校今年一年级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二、组织领导
淡水教育指导中心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街道小学招生工作的领导、协调、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等工作。
组 长:黄木燊
副组长:汤耀华、刘育新
成 员:陈国宏、刘政、李伟峰、刘文生、郑花莲、叶桂浓、陈柳静、刘保琪
三、招生计划和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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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淡水大埔小学创办于1968年。改革开放后,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原大埔村委以百业待兴,教育为先的战略眼光,于1990年筹资四百余万元人民币新建现在的新校舍。学校点地32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37平方米。校园幽雅,绿树成荫,教育教学设施完善。

招生范围

附近街道,就近原则。

入学条件

凡年满六周岁(2010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根据省规定,凡2010年9月1日及此日以后出生的儿童不属于今年入学对象,不予以注册学籍,学校不得受理其入学申请),在淡水街道辖区内合法居住,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

学校特色描述

在坚持不懈的教育教学改革中,狠抓师资队伍建设和育人环境建设,现在多媒体电教室一个、电教平台9个、课件制作室一个、电脑室一个有电脑61台、图书阅览室一个藏书2.58万册和音乐舞蹈室一个等多种功能室。近两年来加大投入改造校园环境,使校园文化更加完善和靓丽。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扎扎实实开展素质教育,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尤其是近几年来,先后有16名教师参加全国、省、市、区的各项比赛荣获市、区一、二、三等奖。学校多年被评为镇教育教学工作先进单位,并于2005年5月评为区一级学校;在2008年4月惠州市教育教学水平合格评估中评定为“优秀等级”;并顺利通过惠州市九年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的验收,2011年5月顺利通过惠阳区德育量代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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